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优抚工作(3)
www.110.com 2010-08-11 17:48
优抚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的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要抓好督促检查工作。各地要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上报省政府办公厅,抄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发布部门:江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1998年06月22日 实施日期:1998年06月22日 (地方法规)
相关文章
-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软件正版
- ·江西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国有
-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禁止燃放
-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钨锡锑行业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社会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国有
-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村通客
-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城镇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优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离退
-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确保国有企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国有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扩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居民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居民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建设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