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法 > 税收优惠 > 涉外优惠 >
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地方所得税税收优惠
www.110.com 2010-07-15 16:21

  (1)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家规定的二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期间,免征地方所得税。

  (2)对产品出口企业依照上项规定免征地方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值50%以上的,免征地方所得税。

  (3)对先进技术企业依照第一条规定免征地方所得税期满后,再免征地方所得税三年。

  (4)对依照规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

  (5)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开发区、工业新区、工业村内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