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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2000元扣除标准从何时执行
www.110.com 2010-07-15 15:17

  问题:你们前面关于个人所得税扣除是这样解释的:"从2008年3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2000元,是指企业2008年3月1日以后发放的工资、薪金按2000元标准扣除费用以后按税法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 "我想问一问如果说单位在3月份发放的是费用期间属于2月份的工资该按什麽标准扣除?

  答复: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20号)的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是指从2008年3月1日(含)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每月2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事业单位2008年3月1日以后发放的工资收入,无论工资的所属期,均按照每月2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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