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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如何确定
www.110.com 2010-07-15 15:17

  问: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如何确定?

    答:(1)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价格的,扣除项目金额为: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重置成本×成新度折扣率)+转让时缴纳的税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印花税)+其他允许扣除金额

  (2)不能提供房地产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扣除项目金额为:

  购房发票金额×(1+5%×年限)+转让时缴纳的税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其他允许扣除金额年限=实际拥有房地产累计月份÷12

  (3)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契证所载“房产土地价值”核定购房价格计算扣除项目金额:

  房产土地价值×(1+5%×年限)+转让时缴纳的税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其他允许扣除金额

  年限=实际拥有房地产的累计月份÷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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