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受第三者威胁 电话录音成请求损害赔偿证据
www.110.com 2010-07-10 12:53
“第三者”插足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女子受到“第三者”威胁。昨天,民权县人民法院审结一案,女子请求赔偿得到支持。
民权县的张某与王某夫妇,有两个子女在郑州上学。2002年4月,家里在郑州市中原区买了一套房,丈夫张某到郑州照顾两个孩子。在此期间,张某认识了陈某,二人关系迅速发展。张某在郑州市中原区为陈某买了一套房。
随后,“第三者”陈某给王某打电话,威胁让她与张某离婚。王某很生气,就将电话录了音。这成了法庭上的证据。经审理,法院判决张某赔偿王某精神损失费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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