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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篷积水拉垮阳台砸伤守灵人赔7万(2)
www.110.com 2010-07-10 13:59

 

  案情回放

  去年3月,奉节县某镇畜牧兽医站李某等9名在职和退休职工,以单位欠其工资、养老保险金等为由,未征得站长同意和镇政府批准,就共同商议将占地120.80平方米的本站综合楼卖给黄某三兄弟,获款16万元。

  李某等13名在职和退休职工,以工龄长短“分配”了这16万元。镇政府闻讯,认为集体财产不应私分,限令3日内退还所领房款。除李某的30191元未退还外,其余人将房款全部退还。

  去年7月19日,该站在镇政府同意下,将评估后的综合楼以18万元卖给黄某三兄弟。黄氏三兄弟把之前未退房款的李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退款。法院判决

  去年12月19日,奉节法院判决李某等9职工与黄氏三兄弟私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李某应退出所分房款。但进入执行程序后,李仍然拒绝退款,法院遂对李某司法拘留15天。律师说法

  市律协民委会张世强律师: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或单位才能对房屋进行出售。此案中,李某等人如果认为单位侵害了自己权利,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但他们没有处分房屋的权利,私自出售公家房屋是违法的。

  案例4强收网吧保护费“网霸”领刑两年

  案情回放

  去年10月18日晚,张某、郑某伙同他人(另案处理)吃饭时,商议对北碚歇马镇的网吧收取“保护费”,饭后郑某因事离开。当晚10时许,张某与同伙携带刀具,来到一网吧,以不交“保护费”就不准其经营网吧相威肋,强行收取了300元“保护费”。

  正当他们准备前往其他网吧时,刚好与郑某相遇。经他人邀约,郑某当即同意参加收取“保护费”的行动。于是,这伙人先后前往5家网吧,或以不交钱就砸电脑相逼,或以交了钱可帮忙摆平争端相诱,迫使5家网吧老板分别交纳了200~300元不等的“保护费”。法院判决

  北碚区法院近日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张有期徒刑2年,郑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律师说法

  市律协陶建律师:张某等人以故意损毁财物相威胁,强收硬要,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但又未造成很严重后果,法院以寻衅滋事罪论处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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