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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举证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对策(5)
www.110.com 2010-07-27 17:21

  (二)加速建立以证据法典为核心的证据法体系

  新中国已经建国将近六十年,至今没有一部民事证据法典,这与加入世贸组织十年的法治大国很不相称,也是使中国民事诉讼与世界先进民事诉讼存在差距的主要原因。尽快颁布一部民事证据法典,出台民事诉讼举证法也是势在必行。如何改革和完善民事证据制度,已经成为制约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进一步深化的“瓶颈”。《民事证据规定》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实践的总结,是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证据法律制度承先启后的重要一步。但是《民事证据规定》毕竟是司法解释。由于立法滞后,改革的空间受到很大的限制,随着司法实践探索的深入,必然要求民事诉讼立法作相应的实质性的制度变革。由此可见,无论是实现司法的实体公正还是程序公正,都要求我们重视证据,要求我们制定一套严格的而且切实可行的证据规则。制定民事证据法典是适应审判方式改革的需要。必须以立法而不能以司法解释对民事证据问题做出规范。一是民事证据法不仅规范民事诉讼中的证据问题,而且也规范仲裁证据问题。而司法解释仅对法院有效,对仲裁机构却无约束力,对进行民商事抗诉的检察机关也无约束力。二是民事证据规范涉及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如证人等)基本的程序性权利和义务,对此,只能由基本法(证据法典)而不能由司法解释来规定。“依法治国”是时代的呼声,而司法公正则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没有民事证据的法律规范,何来程序公正,更无实体公正。

  (三)加大普法教育和司法援助的力度

  1、加大普法教育的力度。鉴于我国国情的实际,国家很有必要加大普法教育的力度。笔者认为,应该在初中就开始设置基础法律课程,并首先在我国西部实行义务普法教育,由国家行政司法部门给西部公民义务发放普法教材和怎样打官司等普法书籍,进行严肃认真的普法考试,把普法考试成绩作为个人今后的考核档案。然后逐步在全国实行义务普法教育,加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步伐。

  2、加大司法援助的力度。鉴于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的很不平衡,东西部经济发展的巨大差距,国家有必要加大对西式部贫困地区司法援助的力度。不仅要对生活在低保贫困线下的群众免交诉讼费,免收律师费,而且要对低于全国平均生活水平百分五十以下的贫困户免交诉讼费和律师费,“确保经济确有困难而交不起诉讼费的当事人能打得起官司。” 对一些关系到家庭存亡和诉讼标点比较大的重大案件或疑难复杂案件,实行指定律师代理或律师强制代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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