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www.110.com 2010-07-31 16:42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外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外资企业为其他责任形式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外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开办外资企业所需资金总额,即按其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
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外资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外国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要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符合中国有关规定。外资企业在经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依照其章程规定,代表外资企业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无法履行其职权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其行使职权。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规定
相关文章
-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如何规定
-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规定
- ·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
- ·外资并购内资企业组织形式初探
- ·外资并购内资企业组织形式初探
- ·外资并购内资企业组织形式初探
- ·外资企业的形式
- ·科技部:欢迎外资企业申请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
- ·田力普局长考察天津外资企业听取意见和建议
- ·请问外资企业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的话,该怎么
- ·黄石市外资企业注意事项
- ·湛江市新成立外资企业注意事项
- ·宜昌加快外资企业增资并购步伐
- ·关于外资企业改制重组、发行上市的若干问题
- ·外资企业解散程序
- ·旅顺口区外资企业清算服务指南
- ·浅议外资企业非破产清算最新法律制度
- ·外资企业注销如何作公司清算方案
-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成新的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与其他组织形式的差异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