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走私犯罪及预防与控制对(4)
www.110.com 2010-07-15 08:29
2.破坏市场秩序。市场经济的有序进行,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各项建设事业的基础。走私进口的物品在市场上销售,其价格相对于正常进口的物品会低很多,不仅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利益,而且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管理。同时,将国内货物﹑物品走私出境,还会严重影响其他外贸经营者的正当权利,影响我国商品在其他国家的声誉,破坏对外贸易秩序。
3.危害民族工业,破坏经济建设。民族工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民族工业的巩固和发展,是一个国家政治独立,民族进步的经济基础。走私活动逃避海关监管,大量走私私货物品进入国内,会冲击国内市场,夺去国产工业品市场,使国内工业产品卖不出去,导致国内民族工业的萎缩,给国家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尤其是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化企业改革之时,走私活动的泛滥,大大增加了企业改革的困难,影响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三) 危害社会治安。
1.败坏社会风气,毒害人们的身心健康。一方面,走私犯罪腐蚀人们的思想,败坏社会风气,滋生腐败现象,走私的暴利使很多人去铤而走险;另一方面,走私毒害人们的心灵,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淫秽物品,毒品的走私不断侵蚀我国沿海和边境地区,并逐渐深入到内陆,其对社会风气的毒化作用是非常令人担忧的。
2.引发其它刑事犯罪。走私犯罪往往形成犯罪集团和组织,犯罪集团之间为了霸占市场,经常各霸一方,火并事件时有发生。毒品,淫秽物品屡禁不止,容易诱发性犯罪﹑暴力犯罪﹑嫖娼﹑卖淫﹑吸毒等一系列犯罪活动。这些违法犯罪活动,正在由城市扩展到农村,由沿海扩展到内陆,并波及到边远山区,破坏社会稳定,对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并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四。走私犯罪的控制对策
(一)走私犯罪案件的线索来源
走私案件不同于杀人,盗窃等其它刑事案件,走私案件一般不存在可供勘查的犯罪现场,因此,情报工作对走私案件的发现和侦破显得尤为重要。其来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海关,税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交。根据海关法规定,对于一般走私行为,不以犯罪论处的,由海关负责处理,按其情节予以纳税,罚款或者没收私货;对于情节严重的,除了按照海关法规没收走私物品,并罚款外,由海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对于重大走私和走私集团,需要立案侦查的,移交公安机关侦查部门立案侦查;税务和工商管理部门在进行税务管理和市场管理活动中,发现进销物中有走私物品或者在查处偷税﹑抗税案件中,发现重大走私线索需要立案侦查的,将材料直接移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审查是否具有立案条件。
2.群众检举﹑揭发。沿海,沿边的渔民﹑边民﹑海上作业或其它交往﹑接触走私分子,了解走私,贩毒分子的情况和线索,居民点等常是走私犯罪分子落脚,街头,进行非法交易的地方,这些部门的保卫人员,服务人员,街道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治安积极分子对重大走私犯罪的揭发,能够为查缉犯罪提供线索。
3.侦查机关直接发现的走私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在边防巡逻和海上巡逻发现的重大走私案件;查私岗哨和治安巡逻中发现的中走私线索;内线侦查和国际刑警组织提供情况,走私犯罪分子供词提供的材料,以及查处其它刑事案件中发现的走私犯罪活动等。
4.走私犯罪人投案自首。有的走私犯罪分子迫于法律威严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的感召和震慑,愿意悔过自新;有的迷途知返,直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检举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对于投案自首者,应当审查其自首材料,审查其全部犯罪事实。
总之,必须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情报联系,做到情报互通,有线索及时互相传递,共同对付走私犯罪;同时加强同预审部门的联系,扩大线索,发现走私犯罪;加强同基层保卫部门联系,从控制重点人口和外来人口中,发现线索,获取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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