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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贪官以案谋私 以罚代刑200多起涉林案无一立(2)
www.110.com 2010-07-15 08:30



  1999年12月3日,接到群众举报,王成安带着民警到大丰农场木材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厂收购天然林木40.1037立方米,且无合法手续。对此,公安林业分局便从该厂扣回两车木材,并对该厂主管王志军治安拘留15天。几天后,大丰木材厂老板梁平居和儋州一林场场长周礼形一起找王成安讲情,表示将赞助分局5000元。最终,王成安以该厂非法收购10立方米林木为由处以1.5万元的罚款,指示办案人员提前释放王志军。在办理王道芳、李建明等人雇人在横岭盗伐天然林木46.455立方米一案中,王道芳找王成安讲情并送上红包1000元。最后,王成安同意王道芳交5万元罚款了事。

  王成安任职的琼中县公安局林业分局,设有小金库,明里将以罚代刑的款项存入小金库归单位使用,暗里却成了他贪占谋利的中转站。据统计,从王成安任职到案发,共收到罚没款40余万元,其中有的款项是应上缴而未上缴的,有的是上缴后返还的。这些款项,除购买了越野车,逢年过节为分局的10多个民警发几百元钱搞点福利和迎来送往的一些应酬花销外,有的被王成安贪占。王成安仅虚开发票冲帐就达13400余元,还接受当事人的贿赂款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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