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将推广陪审团制(2)
www.110.com 2010-07-13 09:51
我们的人民陪审团制虽然与其有所不同,陪审团商议的结果不能成为最终判决,但其积极作用不言而喻,可以让更多的公民参与到司法中来,分享司法权,从而有效地起到监督作用,使判决结果做到最大公正。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高一飞则认为,河南的尝试只是“评审团”而非西方的“陪审团”。一些传统上并非英美法的国家对待陪审团的态度值得我们借鉴。
他说,2007年,韩国在讨论《关于国民参与刑事诉讼的法律》时,立法草案规定,陪审团的裁决“仅供法官参考”而不具有实质的约束力,正好是今天河南的做法。
但韩国这一立法正式通过时,被修改为:陪审团的裁决对法官具有约束力,由“评审团”改成了正式的陪审团。
他还建议,在一些重罪案件中进行陪审团实验,比如死刑,让评审团过渡到陪审团,这样的改革是积极的、值得期待的。
陪审团在国外
陪审制度在英美国家流行,特别是英国,陪审团的权力甚至大于法官,而法官只不过是在开庭过程中的一个代言人,宣布开庭,听取证据,作出刑期宣判,可是真正能决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的还是陪审团。
- 上一篇:接好“和解接力棒”将和谐进行到底
- 下一篇:成都首次刑拘"跳楼秀"当事人
相关文章
- ·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在河南召开
- ·河南省高院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 搭建法院与
- ·河南法院全面推行刑事审判量刑答辩制度
- ·河南法院:赵作海无罪释放日定为“错案警示日”
- ·河南省高院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 搭建法院与
- ·河南省浚县人民法院(2003)浚刑初字第14号刑事
- ·英国陪审团是怎样运作的
- ·河南省浚县人民法院(2003)浚刑初字第14号刑事
- ·美国陪审团是怎样运作的
- ·陪审团制度与俄罗斯的司法改革
- ·法院不宜遴选和管理人民陪审员
- ·美国陪审团制度的功能及其对我国审判制度改革
- ·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2003)获民初字第97号民
- ·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2003)上经初字第59号民
- ·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 ·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2003)获民初字第219号民
- ·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2003)获民初字第199号民
- ·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2003)遂民初字第13号民
- ·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2003)获民初字第97号民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