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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查处网络色情 同性恋网站骗钱夫妻上网贩黄
www.110.com 2010-07-14 15:54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益发达,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色情网站作为犯罪和获得非法利益的手段,手法多样,触目惊心。昨日上午,广州市越秀、荔湾、芳村、天河、番禺等五个区法院分别召开严厉打击淫秽色情网站犯罪宣判会。据悉,这是广东省首次跨区域联合宣判打击淫秽色情网站犯罪。

  网上“拉皮条”获刑两年

  2004年初,被告何仕通(广东佛山人)在广州天河区天×花园某室成立了一家“广州市飞尚信息咨询工作室”,招募魏某、袁某某等女子,以提供伴游、礼仪等服务为名,通过其所建的网站以及其他途径招揽嫖客,介绍魏某、袁某某等人从事卖淫活动,从中收取介绍费。

  2004年8月3日,郭某某通过网站所留电话联系到何仕通,要求介绍卖淫女子。何仕通带着魏某到了天河区华××酒店1003房介绍给郭某某,向郭某某收取了2000元的嫖资。之后魏某在房间内向郭某某提供“服务”时被当场抓获。在“广州市飞尚信息咨询工作室”里,警方还查出了大量的魏某、吴某某、袁某某的资料和照片。

  天河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仕通通过网络及其他途径介绍他人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判处被告人二年,并处5000元。

  夫妻播黄碟耍赖不上庭

  今年6月5日,被告人郭赞德与潘丽锦夫妻以公司之名开设了一个网站,并在网站上向会员提供淫秽电影下载,会员费30元/月。该网站自开始播放淫秽电影起,非法收入3427元。

  昨天上午,记者在越秀区法院旁听,当法官宣布将被告人郭赞德、潘丽锦夫妻带上法庭时,两人死死抱住走廊内的栏杆不放,几名男女法警费了相当大的口舌,使尽了力气才将他俩带上了法庭。

  郭赞德曾因犯罪被南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本来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这次犯罪导致缓刑撤销。法院一审判决郭赞德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和,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款5000元;潘丽锦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罚款2000元。当法官在宣读判决书时,两人表情反而平静下来,由于有从轻处罚的情节,这对夫妻似乎对判决结果“有点意外”,走出法庭时郭赞德轻轻叹了口气。

  网络管理员私设“黄论坛”

  唐洪平,湖北钟祥人。在广州市西华路小桥涌基17号西边2楼的广州市荔湾区情×计算机网络服务部任网络管理员期间,唐于今年6月-7月利用工作之便,以该部的服务器为平台,私设“小平家园”网站,并在该网站的“小平家园论坛”内设置一个“成人专区”栏目,供本人及论坛注册会员上传下载浏览淫秽图片和淫秽小说等,至案发时止,该论坛的成人专区先后上传了106个页面共709张淫秽图片和184篇淫秽小说,对这些淫秽图片和小说的跟帖记录共780条,点击浏览次数共1730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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