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事诉讼 > 诉讼知识 > 专门机关与诉讼参与人 >
浅议轻伤害案件自诉人权益保障的困境及应对(2)
www.110.com 2010-07-08 10:32

186条 的规定,就起诉证据而言,人民法院有必要依以下两种方式决定立案标准。第一,对没有经过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的自诉案件,被害人提供了伤情鉴定和指控犯罪的证 言(律师调查笔录,证人证明)人民法院就可立案,第二,对经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的自诉案件,被害人仅提供在公安机关的伤情鉴定,人民法院即可立案,对有关案 件事实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应到公安机关依职权主动调取,不再以证据材料是否确实充分作为立案标准,对其中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告诉自诉人补充材料,案件的处理 结果由自诉人自己承担诉讼风险。其次,在立案后至法院的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或在逃的被告人,可决定,必要时可会商公安机关进行抓捕。这样的 话,自诉人在伤害案中的合法权益就可以得到比较充分的保护。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