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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更加重视行政法的地位
www.110.com 2010-07-17 07:39

  我国的是仅次于根本大法——宪法的部门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部门法之一,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对我国行政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很强的现实指导和规范意义。

  一、市场经济的发展凸显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

  发展市场经济离不开行政法。发展市场经济,必须用行政法对政府与市场主体关系加以重新定位,把宏观调控职能纳入法制化轨道。在新形势下,对依法行政原则的理解也不能局限于依法办事,而应理解为凡法律未授权的,政府机关均不得为之,包括具体和。当前加强行政执法的关键是取消行政机关享有的过大处罚权和权。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依靠完备的法制。新体制不仅需要规范市场主体及相关关系、维护市场秩序的民商法律、刑事法律,而且需要规范市场、政府与企业、个人关系以及规范政府自身的行政法律。在目前行政权过大又缺乏必要规范的情况下,强调行政法的作用更具现实意义,因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每一项改革都可能因行政机关的扭曲和抵制而变形甚至流产,法律赋予企业、个人的各种权利也可能因行政机关的不适当干预而化为泡影。因而,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行政权的规范离不开行政法。

  二、行政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首先,从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来看,行政法是宪法重要的实践法。我国宪法是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根本大法,它调整着根本的社会关系,确定着国家的基本制度,是地位最高、效力最高、权威最高的法律。而行政法是仅次于宪法的部门法,是实施有关现代国家机构之间关系的宪法规范的主要法律,具有保障和监督对社会有广泛影响的行政管理的作用;行政法是实施宪法确定的各项国家政策的主要法律,在法律体系中,行政法较为全面地推行了宪法确定的各项规定和基本国策,其意义不可低估。

  其次,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来看,行政法调整着广泛而重要的社会关系,这类社会关系与国家权力、公民权利息息相关,是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关系是当代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明确了政府职能,使行政部门担当起了领导改革开放的重任,突出了其显著的社会地位。无论从深度上还是从广度上看,行政关系的调整及在其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行政法,地位都相当重要。同时,行政法又直接或间接涉及公民权利的行使和保障。

  最后,从行政法与其他基本部门法的关系来看,行政法对其他部门法的影响越来越大。现代国家的行政机关已经越来越多地“干预”刑事、民事活动,行政法的调整范围也逐渐扩及某些传统上认为应属民法、刑法调整的领域,行政法正在不断地影响着其他部门法。

  三、行政法的作用

  第一,行政法具有保障行政管理有效实施的作用。

  行政法对行政管理的保障,主要是通过确认和赋予行政机关管理权能来实现的,同时具有方针政策性。体现为:行政法确认行政权的相对独立性,确认行政权由国家机关享有和行使;行政法确立行政机关相对与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行政权力,并赋予行政权以优益性、强制性等属性;行政法保障行政机关对其公务员的管理权;行政法保护行政机关在特殊情形下的活动;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行政法不断确定新的行政权能。

  第二,行政法具有保护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作用。

  行政法对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是通过建立一系列制度来实现的。行政法创设的以民主、公正为主要价值目标的行政程序制度帮助公民参与行政决策,影响行政决策,以保护自己的权益。此外,行政公开制度、行政申诉制度、国家赔偿制度等,也都可以保障行政法保护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第三,行政法是重塑政府职能的最有效手段。

  用法律形式重塑政府与市场主体的关系。一方面,废除那些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旧职能,另一方面确定市场经济要求的新职能。实践证明,政府职能不转变,自由、竞争、公平的市场机制就无法形成,而职能转变涉及既得利益部门和机构的权力,必然会遇到各种阻力,不可一蹴而就。这就要求通过行政法的手段,逐步规范政府权力,调整政府与市场主体的关系,塑造政府的新职能。

  市场主体的产生与成长,市场主体间平等、有偿关系的健康发展,市场运行的良好秩序和环境等,都离不开行政法。由于新体制的需要,传统体制下管理企业人、财、物、产、供、销的部门必须撤销和精简,这就需要通过制定行政机关组织法、编制法等行政法手段实现。实行宏观调控,同样离不开行政法。因此,政府从微观直接管理转向宏观调控,也必须建立在法律基础上,在行政法范围内,辅之以政策性调整,实现政府职能的真正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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