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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城管招考要求捕犬经验叫好
www.110.com 2010-07-17 07:40

  杭州江干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执法队员6”,对招考对象的要求是“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同时备注为“从事捕犬、拆违工作”。(钱江晚报 12月2日)

  为什么要为城管叫好?首先要申明的是我跟城管没有半毛钱关系,并且城管在我的心目中形象也一直欠佳;其次,这么做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哗众取宠,搁置大家对城管的一贯看法和正义,从城管招考公务员要求有“捕犬、拆违”经验这点要求上,我认为对公务员招考有一定的借鉴和启示意义。

  无论是国考还是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报名,职位表上大都只有对考生的要求:譬如什么英语水平、计算机水平、工作经验等等。工作性质也只是笼统地分成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两大类,至于这些招考岗位的工作性质如何,很少有详细说明的,工资待遇等就更不用谈了。

  杭州江干城管大队对招考对象的要求是“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同时备注为“从事捕犬、拆违工作”,正如他们所说的:“为了说明工作性质”,甚至告诉报考者这是个体力活,总比那些没有做任何说明的要进步一些。

  社会一直把目光聚焦在考生之间是否能够体现公平,而完全忽视了招考部门与考生之间该有的公平。我认为,虽然公务员考试大家都趋之若鹜,但是招考单位对于招录岗位和工作性质甚至薪酬福利都应该在报考职位表中有所说明,考生报考之前对这些都应该有知情权。

  公务员招考的公平不能仅仅是体现在考生之间的公平上,招考单位与考生之间的公平也不可忽视,这也是保证公务员考上后能否胜任、安心工作的一个必要保证。就拿城管招考这件事情来说,就业难让很多大学生不得不选择考公之路,城管虽然名声不好,但是每年还是会有很多考生报考,如果他们对工作性质不了解,走上岗位在捕犬行动中老是被狗咬怎么办?这恐怕不能说考生自己选择就要自己承受或者不自量力之类的话,也许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城管的工作就是大狗、拆违、掀摊、抓走鬼。

  公务员招录不是机会的施舍,而是人才的选拔。考生面对就业难有点像无头苍蝇盲目乱撞,这个时候,公务员招考部门更应该出来对他们做出提醒,减少公务员招考中考生的盲目,同时也是对考生负责,保证了考生的知情权。

  至于城管大队是不是“打狗榜”、“拆迁队”我们暂且不议,就从主动说明本部门的工作性质一项而言,提醒考生城管是“体力话”,工作内容是打狗、拆违,此举还是有进步的,对于以后公务员考试中重视招录单位与考生之间的公平有一定的启示意义。从这个方面来讲,我觉得该为城管此举叫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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