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拒绝信息公开可提起诉讼
www.110.com 2010-07-17 07:41
据《北京晚报》报道?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书面意见请寄北京市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邮编100745。网上发表意见请登录中国法院网(www.chinacourt.org)“网上调查”页面,进入相关专题发表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30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可起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可以一并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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