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8月8日上午,益迪厂在交纳3万元保证金后,正式参与竞标。据当事人回忆,当时在场的有200家企业参与100多个项目的投标,招标会现场气氛严肃,有关领导再三强调要严格依法进行,杜绝权钱交易。经过开标、唱标后,益迪厂对这项产品的投标价格每套为6500元,另一家金华市科迪医疗设备厂的投标价为每套7998元,还有一家企业因资质审查不合格未能参加竞标。“我们厂的产品标价最低,投标会议之后,一些同行者表示了祝贺,让我们静候佳音。”张宏燕回忆说。
2001年1月,农业部全国畜牧兽医总站的专家及有关人员对益迪厂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对厂里的生产条件和产品给予了充分肯定。
招标变卦为招商,花落邻家遭质疑
然而,佳音并没有等到。2001年2月,益迪厂接到畜牧兽医总站通知,要求他们交16160元,并送三套样机到北京总站下属的农业部畜牧兽医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进行检测。一个月后,益迪厂派员到北京打听检测消息,被告之结果还没有出来。5月28日,益迪厂终于到北京拿到了那个检验中心委字2001第018号的检测报告,称其中一套样机不合格。“当时我们愣住了:这不可能啊!在送样机之前,我们再三检验,都是合格,怎么一到北京就不合格了呢?”张宏燕说,“后来一看检测报告,一无检测人签名盖章;二无检验具体标准依据;三无时间及使用的设备,这明显违反了我国《产品质量检验所的基本条件》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们要求重检,结果不同意。”
益迪厂不死心,厂长王钢按照有关规定,在收到检测报告15日内又一次找到畜牧兽医总站主管这次招标工作的一名负责人,提出“是否可能是你们检测得不准确”?这名负责人回答说:“你不用再缠我了,现在招标已改为招商了,既然是招商,我们总站就有选择的权力!”王钢还是要求再次重检,被当场拒绝。
“此后我们四次到北京恳求重检,以示公正,但直到2001年10月15日,农业部全国畜牧兽医总站才作出了一份《关于对切片检测结果的说明》的书面答复意见,称此检测结果是经过专家签字同意的。”张宏燕说,“我们万万没有想到,此时农业部畜牧总站早已与金华科迪厂签定了购货合同。”
在电话里接受记者采访的王钢说:“按规定,投标有效期为至开标之日起的120天以内,然而我们在过去的14个月内却没有得到任何答复;我们在对产品检测结果提出复议后,又是一等四个多月,这怎么能体现‘阳光采购’的公平、公正!”他激动地说:“这次招标表面上是‘阳光采购’,其实还是暗箱操作!真让我心寒!”
愤然上诉讨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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