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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拟引入人民调解(图)
www.110.com 2010-09-06 10:55

 2008年4月21日,早上8点多,协和医院挂号厅里挤满了人。北京将组建区域医疗服务中心,引导在大医院看病,到护理院或康复院进行康复,以盘活大医院的床位和专家资源。本报资料图片尹亚飞摄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北京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邓小虹昨日表示,为解决纠纷解决途径不一、赔偿标准缺失的现状,北京市卫生局正在与司法和公安部门协调,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下的医患纠纷第三方机制,让人民调解参与处理。

  邓小虹称,北京将借鉴天津等地的先行经验,引入相似的工作模式: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把卫生局、公安局、司法局、保监会和医疗责任险等“角色”联合起来,逐渐把和非医疗事故的调解、鉴定和赔偿标准统一化。

  目前,北京地区发生的医疗纠纷有几种解决方式,一是到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鉴定为不同级别的事故,可按标准获得赔偿;二是到法院起诉,申请司法鉴定和民事伤害赔偿;三是通过医疗责任保险,先由保险公司的调解专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打官司,最终赔偿由保险支付。

  但是,现实情况下,很多医疗纠纷并非医疗事故,患者并不认可,越来越多地到法院打官司,申请民事伤害赔偿,导致非医疗事故赔偿款所得,反而比医疗事故赔偿款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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