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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招标代理人从业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www.110.com 2010-07-02 17:22

  一、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规范

  众所周知,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市场中介组织,发达的市场中介组织是市场成熟和社会经济发达的重要表现。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智力服务的中介组织就是在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的过程中诞生和发展的。2006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要把招标作为优化市场资源配置,预防和遏制腐败的重要手段来抓。”对招投标的作用给与高度概括和评价,同时也对从事招标工作的专业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希望。。

  在招标实践中,招标代理机构是招标工作的具体操作者,其专业技术水平、法律知识特别是职业道德对圆满完成招标任务起着重要的作用。换句话说,凡是在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招标代理机构都难免负有不同责任。

  招标是预防和遏制腐败的手段,招标代理机构这支队伍政治上业务上就必须首先要过硬。必须对其从业人员进行资格认证。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因此,《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应对“专业力量”作出规范和界定。即在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核定代理机构资质的基础上,有关部门则应加强对其专业人员的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技术、经济和法律知识,经考试合格后由有关部门颁发岗位资格证书。

  在招标实践中,我们感到作为专职招标代理人员应基本具备以下五方面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复合型、多学科专业知识;

  (3)有招投标与合同相关的法律事务处理能力;

  (4)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协调各方的沟通能力;

  (5)掌握和应用现代信息管理知识的能力。

  建议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这些能力进行细化、量化制定一个可操作的考核办法,试行后全面推广。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处了现行的年度审核、资质升级制度外,还应采取实行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制度

  目前,各部门和地区对对招标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信用行为试行分类监管。我们认为这类监管首先应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对招标人合同执行的回访入手,建立投标人信用记录,在政府主办的专用网站上公布。及时披露有关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使其置于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这对优化市场资源有着重要的作用,操作性强,项目单位拥护,这种回头看,既能检查投标人信用程度,又能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进行完善总结,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内部也应建立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完善信用防范机制,提高企业的社会信用度。另为作为政府管理的一部分,要积极创造条件,在条件成熟时制定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等级条件,在代理机构行业自律的同时对其进行信用管理。

  二、对招标代理机构业务监督管理的重点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政府对招投标的监督管理主要表现在程序管理、结果管理和投诉处理三个方面。

  在组织招标的工作程序中,编制招标文件和评审专家的使用合理是保证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并取得成功的关键。换句话说,对标书的审核和监督专家评标的合理选用是对招标投标过程管理的重点。

  所谓编制招标文件在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决定“买什麽”。这个看起来简单的问题,有时恰恰是需要招标代理机构帮助解决的。一般来说,标书编制的难点是技术要求条款和评标办法的合理确定。

  在技术要求方面,满足同一技术要求的工程设备可能有不同工作原理或动力、控制、执行等系统,满足同一工程系统有完全不同的工艺途径。招标代理机构应代表委托方同设计院沟通,通过代理机构对施工单位、制造厂家的信用记录和同类项目的经验,确定适当的技术要求,排除某些设计部门定点设计利益造成的局限性,并且技术要求的描述不能有歧视性和排他性,能够有三家以上投标人投标。

  确定适当的评标办法包括评标细则是保证招标公平的关键。评标条款应科学、准确,不能有随意性。评标办法的确定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项目法人“买谁的”的问题,评标办法应根据项目的不同对评标专家应给予相应的自由度,在招标实践中把握好这个度不容易。这些都是代理机构智力服务的核心体现。也是可能出现无原则迁就招标人的隐密点,因而也是标书审核的重点。

  招标代理机构除了必须具备编制标书的能力外还必须有组织评标的能力。而评标能力是由选取的评标专家体现的。这就要求在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注册登记的专家从专业类别、技术水平、职业道德和数量上能满足评标工作的需要。在某种意义上说,专家库或专家视野网的水平体现了代理机构水平。实践证明,凡是成功的招标案例,一是标书做的好,二是专家选的好。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在组织开标时,必须在指定的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这是中国特色。世界银行在招标项目管理中,对专家来源则无要求,而更关心的是评标结果。应该说,抽取专家这一规定在简单的工程项目中对保证评标工作的公正起了一定作用。但是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很强的工程项目、货物采购和服务项目,其评标工作用随机抽取的办法则需要商榷,在某些招标实践中,我们感到用直接邀请的办法可能对招标人更有帮助。因此,有关部门监管工作的重点是对专家评标质量的考核,对选取的方式则应灵活区别对待。换句话说,对招标专家选用的监督管理主要是从招标结果的质量水平来考核。包括招标现场招标人的认可度和合同执行完毕回访的实践检验。

  对于招标结果的监督管理是世界银行招标管理的重点,在我国建筑工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管理中都有备案和公示制度,起到一定作用。但同世行的审核相比,由于我们行政人员编制限制等原因还不够深入细致,只要公示过关就放行。而对于绝大多数货物招标包括项目总承包招标,则从根本上缺乏相应的机构对其监督管理,建议国家有关银行同国际接轨,成立相应的部门对项目单位使用本行的每一笔资金都要监督管理,国内银行出现不少呆账、死帐除了体制的原因外,在此类问题的制度上不健全是否也是个原因呢。

  三、招标代理机构行业发展的思考

  目前,招标代理机构在国内蓬勃发展有两个原因,一是表明这种中介服务适应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的发展现状,二是国家政策的扶持。

  所谓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现状,就是由于国家经济管理体制、经济政策、国民素质等因素的约束,国家强制招标政策的推行,以及计划经济遗留的法权痕迹为中国招标代理机构创造了市场。用句土话说,在招标代理行业,“关系”是第一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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