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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价格听证制 温州透明征地
www.110.com 2010-07-05 15:57

  百姓不知情是导致征地过程中纠纷多、信访多的一大原因,温州市国土资源局昨日透露,今后温州市征地将实行“一登记、两公告、三不批”制度,增加征地的透明度,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土地补偿费要讲清楚

  “一登记”是指征地时要对征用面积、类型、土地所有权人等内容进行登记;“两公告”即在被征地所在处,张贴《征用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告内容须讲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标准;“三不批”包括:凡征地方案没有征求被征地村民代表意见的不批、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没解决的不批、凡由于征地工作不当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又没妥善解决的不批。

  土地整理须村民同意

  今后温州市在土地整理立项审批前,还要将土地整理方案、整理后承包地的分配方案、补偿政策等提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讨论,并取得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村民)的同意。农户承包地上的青苗、附着物,应参照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给予合理补偿。但对抢种的树木、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建立征地价格听证制

  为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温州市还将建立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落实督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对征地补偿费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督查,并通过建立征地价格听证制度,设立征地调节资金等办法,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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