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动态 >
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6)
www.110.com 2010-07-05 14:41


南京
    规范办理边防控制措施
    南京中院民五庭自2002年6月成立以来,共计受理了六百余件涉外商事案件,其中境内主体诉境外(含港、澳、台)主体的商事案件282件,这类案件中共计有55件案件原告申请办理对外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边控措施,占这类案件的20%。经审查后法院实际对58人采取了80次(包括续控)边控措施,涉及近二十个国家或地区。今年1月,为了进一步规范边控措施的操作流程,统一办理边控措施的执法尺度,南京中院结合近年来的实践,研究制定了《关于采取边控措施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制定与实施后,在统一南京地区采取边控措施的执法尺度,降低操作中的随意性,避免边控措施的滥用,平衡各方利益,保证涉外民商事案件的顺利进行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目前该规范做法已成为该院公正司法、规范司法行为的一条成功经验。
    法院边控措施实施规定对申请的审查、担保的数额、操作程序等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设立限制出境制度,统一执法尺度,做到有“法”可依,降低了操作中随意性;及时解决纠纷,提高审判效率,有力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从严审核边控申请,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边控措施的滥用,平衡各方的利益。按照该实施规定实际操作以来,已有多例申请因不符合规定要求而被法院驳回,经审查同意采取的边控措施,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且无一起被申请人申诉、信访事件。
无锡
    稳妥审理外商投资股权纠纷
    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以来,无锡中院共审理了54件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司类纠纷,案由涉及股东确权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侵害股东表决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股东知情权、盈余分配权、股东代表诉讼、公司解散等纠纷,如何确认外商投资公司股东的身份往往是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界定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直至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是否成立的基础性条件。因此,在此类纠纷案件中,股东身份的认定问题往往是双方当事人主要的争议焦点,也是解决此类纠纷的审判关键与难点所在。
    对此,无锡中院在审判实践中,通过案件审理逐步积累经验,努力实现法学理论与审判实务在上述法律认定上的有机结合,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坚持三资企业法优先于公司法适用的原则;坚持外资审批部门批准生效的原则;坚持出资与否之于股东身份的非必要性原则;坚持遵守法律规范与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相协调的原则。在此类纠纷案件的审判中,做到一方面坚持以三资企业法、纪要及最高院公报案例确立的行政实质审批观点作为审理涉外股东权案件的主要思路,另一方面又不忽视出资人的实际权益,通过数起股东权案件的协调处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