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新力哥伦比亚音乐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一千零一夜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时间:2005-12-09  当事人: 崔某、周某   法官:   文号:(2005)合民三初字第85号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5)合民三初字第85号

原告新力哥伦比亚音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台湾省台北市光复北路X巷35号X楼。

法定代表人崔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庄舰兵,上海天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孙黎卿,上海天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合肥一千零一夜娱乐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美菱大道448号。

法定代表人周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师燕飞,安徽博时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新力哥伦比亚音乐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合肥一千零一夜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以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为由,于2005年12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新力哥伦比亚音乐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的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新力哥伦比亚音乐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510元,减半收取2755元,其它费用551元,合计3306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长齐东海

审判员朱治能

代理审判员汪寒

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书记员杨铮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60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