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购国企:逃避支付两亿靠造假(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5月19日,南京地区金融债权管理行长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天安的这些造假行为,向南京市公安局白下分局淮海路派出所报案。
5月21日,南京市公安局5处以“(2004)公刑物鉴文字第073号”认定,天安在证明上的公章系伪造,签字系南京天安总经理李腊生所写。5月25日,白下分局刑警大队对李腊生采取强制措施,同一天,李被单位保出。
恶人先告状国企很受伤如果事情到此,能以造假者的被法律惩处、能以国企的重新改制和国有资产及员工的利益得到新的保障,也就皆大欢喜。但是,在真相大白之后,中山集团却接连受到更大的打击,而员工们甚至连工资都拿不到,国有资产流失的追回更是遥遥无期了。
在李腊生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的6月8日,中山集团向南京市工商局举报了天安以假公文骗取工商变更登记的事实,并要求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1章第59条规定,撤销天安对中山集团的工商变更,把国企改回来。但是,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却以公安部门已经介入,民事让刑事的规定不予立案。后经多次交涉,直到7月20日,才立了案。
而有意思的是,就在这期间的6月10日前后,天安公司却恶人先告状,在南京市建邺区法院告中山集团的领导层不按改制后由天安控股的董事会行事,要求撤了现有的以老国企领导班子为主的经营层。而更让人吃惊的是,一边是市工商局迟迟不对天安明显的欺诈行为立案,另一方面,建邺区法院在6月中旬将中山集团的全部公章、财务章都封存。结果是什么呢?中山集团的正常经营活动没办法开展了,而且业务单位付来的款项没法入账,而财务专用章被封存,又让中山集团几百号员工连工资都没法发出来了,到记者昨天发稿时,这个问题还没解决。-资讯内容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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