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防骗手册 >> 查看资料

骗购国企:逃避支付两亿靠造假(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关键性公文全部是伪造2004年5月8日,距离天安的入主已经过了整整10个月之久,改制后留任的中山集团副总裁陈承仁受经营班子委托,到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去落实改制企业偿还银行债务的具体工作时,却被对方告知:“我们没给天安出具过达成偿还的证明啊!”设在人行南京分行内的南京地区金融债权管理行长联席会议办公室在认真对照后发现,天安出具的“金融债权保全确认手续”从公文内容到公章均是伪造。
    5月19日,南京地区金融债权管理行长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天安的这些造假行为,向南京市公安局白下分局淮海路派出所报案。

5月21日,南京市公安局5处以“(2004)公刑物鉴文字第073号”认定,天安在证明上的公章系伪造,签字系南京天安总经理李腊生所写。5月25日,白下分局刑警大队对李腊生采取强制措施,同一天,李被单位保出。
    恶人先告状国企很受伤如果事情到此,能以造假者的被法律惩处、能以国企的重新改制和国有资产及员工的利益得到新的保障,也就皆大欢喜。但是,在真相大白之后,中山集团却接连受到更大的打击,而员工们甚至连工资都拿不到,国有资产流失的追回更是遥遥无期了。
    在李腊生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的6月8日,中山集团向南京市工商局举报了天安以假公文骗取工商变更登记的事实,并要求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1章第59条规定,撤销天安对中山集团的工商变更,把国企改回来。但是,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却以公安部门已经介入,民事让刑事的规定不予立案。后经多次交涉,直到7月20日,才立了案。
    而有意思的是,就在这期间的6月10日前后,天安公司却恶人先告状,在南京市建邺区法院告中山集团的领导层不按改制后由天安控股的董事会行事,要求撤了现有的以老国企领导班子为主的经营层。而更让人吃惊的是,一边是市工商局迟迟不对天安明显的欺诈行为立案,另一方面,建邺区法院在6月中旬将中山集团的全部公章、财务章都封存。结果是什么呢?中山集团的正常经营活动没办法开展了,而且业务单位付来的款项没法入账,而财务专用章被封存,又让中山集团几百号员工连工资都没法发出来了,到记者昨天发稿时,这个问题还没解决。-资讯内容end-->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德力律师
福建莆田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2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