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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状诉讼请求的写法要点!

发布日期:2010-08-31    作者:110网律师



1.注意语言的简洁性。诉讼请求要写得言简意赅、简明扼要,要求用最概括、最凝炼的语言表达出当事人想要表达的全部意思。

2.注意请求的明确性。请求事项必须写得明确、具体,不能写得含糊其词、抽象笼统。

3.注意请求的合理性。如果原告通过法院向被告提出一些不正当、不合理甚至非法的诉讼请求,则不但无益于解决民事纠纷,增加法院审理工作的难度,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而且还显示出原告无解决纠纷的诚意,容易让被告“攻破”,也得不到法院的首肯。所以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当合乎情理和法理。须知,一个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法官在办案的过程中必然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况且法律规范或政策文件对各种赔偿标准一般均有明确规定,故而,不合情理、不合法律、不切实际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4.注意请求的可证性。诉讼请求的可证性,是指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在诉讼过程中要有证据支持,能够得到充分可靠的证据证实。因为如果没有证据作为根据,就如同大厦缺乏基石极不牢固一样,原告的诉讼请求也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从而处于不攻自破的境地,完全没有得到法院裁判确认其成立的任何可能。

5.注意请求的周延性。诉讼请求的提出,应当慎重考虑,做到周到、没有遗漏。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对诉讼请求不能时增时减、变换频繁。如果诉讼请求确有不实、不全之处,需要更改、完善才符合原告心意的话,那他最好是在第一次开庭之前补正,最迟也不得迟于法庭辩论终结之前。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有明确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可见,于理于法,各项请求应尽量一次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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