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遗症致残可要求“再赔偿
发布日期:2011-06-21 作者:李海英律师
温馨提示,老陈与小邓最初达成的调解协议中,并未包括残疾赔偿金、鉴定费项目,因此老陈的这两项诉讼请求法院应当支持;而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项目,在原调解协议中进行了约定且已赔付,不能再次要求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因某保险公司原赔偿金额与本次赔偿的残疾赔偿金、鉴定费之和,未超过保单约定的责任限额,故该两笔费用仍应由某保险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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