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在学校将人打伤,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发布日期:2011-06-29 作者:张煜律师
点评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试行)》规定,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有明确的监护人时,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本案中,小甲为无行为能力人,造成的损害应该由其监护人承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试行)》的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本案中,小乙受到侵害,侵权行为发生地点事在学校上课期间,且老师因事外出,没有尽到看管责任,学校对此是有过错的,应当适当给予赔偿。
相关法律问题
- 初中生军训中集体原地休息,老师离开,被同学打伤,学校是否承担赔偿 2个回答0
- 小学生在学校意外受伤学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1个回答0
- 小学生在学校意外受伤学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2个回答0
- 小学生在学校意外受伤学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1个回答0
- 小学生参加学校活动意外骨折赔偿问题 2个回答2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武汉市成功变更罪名争取轻判判决10个月有期徒刑
- 武汉市某沐足店经理涉嫌组织卖淫 律师介入不予起诉
- 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 委托辩护获缓刑
- 湖北启某某涉嫌聚众斗殴 肖律师成功介入获缓刑
- 湖北涉嫌组织卖淫罪 律师成功辩护变更罪名减轻刑期
- 湖北万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案 成功辩护获缓刑
- ST海越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索赔征集中
- 对方出轨还能争夺孩子抚养权吗
- 公司章程中必须要记载哪些内容
- 知识产权商标侵权案件如何适用惩罚性赔偿提高赔偿金额
- ST*博士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索赔征集中
- 民间借贷管辖要不要约定
- 亿*洁能(股票代码:600277)索赔结果,收到问询函,谢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
- 特*信息000070索赔最新消息,收到处罚预告,谢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