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天津2011年社保缴费基数开始申报,确定上下限

发布日期:2011-08-13    作者:110网律师
天津市今年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开始 上下限已确定
 
 
来源: 天津网    关键字:社保中心;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作者:侯砚    2011-01-04 09:15
 
  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 侯砚 昨天从市社保中心获悉,《社会保险法》将于今年71日施行,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目前,天津市用人单位2011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今年天津市缴费基数下限为1720元,上限为9380元。
 
  根据上年月均工资缴费
 
  据了解,天津市各类参保单位在办理2011年社会保险申报缴费前,应到所属区县社保分中心领取《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名册》,申报缴费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人员,申报的缴费工资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是:工资总额除以工资领取月数。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含计时标准工资)、计件工资(含计件超额工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如实申报缴费工资。
 
  缴费基数上下限已确定
 
  据悉,社保中心将依据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11年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核定缴费基数。2011年缴费基数下限为1720元,上限为9380元。其中,上年度月均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核定;上年度月均工资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的,按月均工资核定;上年度月均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核定。
 
  单位缴费情况应该公示
 
  为使职工及时了解单位和个人参保缴费情况,用人单位可采取公示、职工签字确认等方式,将本单位缴费工资和缴费基数等情况告知参保职工,让职工明明白白参保缴费。
 
  从今年2月起,社保中心对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进行复核检查。对经复核存在少报漏报缴费人数、缴费基数问题的单位下达《补缴社会保险费通知书》。社保中心提醒,用人单位如果不如实申报缴费工资、缴费人数,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就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参保职工一定要认真核对缴费基数,随时了解参保缴费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实习生 张强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谭海波律师
广东东莞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郑世红律师
浙江宁波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王林律师
河北保定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1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