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建筑面积由两部分组成
发布日期:2007-05-05 文章来源:华律网
a.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层(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设备间、值班警卫室等公用部位的面积,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共同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b.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
张素晶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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