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安检工作的几点思考
发布日期:2011-10-07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写作年份】2011年
【正文】
近年来,暴力抗法事件、自伤自残事件、伤害法官伤害当事人事件时有发生,司法安全工作被提升到法院的重要工作日程之中,各地各级法院都高度重视安检工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但目前安检工作的现状还是不尽如人意,笔者结合本人从事安检工作的实践,谈几点关于法院安检工作的思考,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当前安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各级、各地法院重视程度不均,有些法院安检设备还没配备到位,有些法院虽已设备配备到位,但只是走过场,所以各类事件未得到根本抑制。有些法院过于严格,搞得怨声载道。
(二)无章可循,对一些不服从检查,甚至蛮狠无理人员如何强制,没有统一的尺度,和相关的规定。再就安检工作的相关人员培训管理、工作职责、文明规范等制度有待进一步调研健全。
(三)从事安检工作的人员不专业,不固定,影响了安检人员对实际工作的操作水平及经验教训的归纳总结。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安检工作的认识有左有右,对安检工作左的思想认为没有必要这么兴师动众。政府机关、公安部门也有危险,也在处理社会矛盾,这些部门不用安检,就法院需要,而且有些地方的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也在质疑法院的安检工作。右的思想片面强调安检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对每位进入法院人员都进行机场式的安检,搞得怨声载道。特别是相关领导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严重影响着此项工作的执行力度。
(二)上级指示的多,调研的少,未形成一套系统健全的规章制度体系。
(三)安检人员培训不够,或者是法警参加的培训,实际操作的是辅警,或者仅重视业务培训,未能系统科学地培训。
三、如何做好安检工作
(一)思想意识要到位。笔者认为当前应当充分认识到社会转型期,人们对法律的依赖,充分认识社会矛盾空前高涨,而法院作为社会矛盾的最终聚集地,存在许多危险和责任,法院工作也受到社会空前的关注。法院的干警的人生安全,来院当事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一旦受到侵害,将会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有些不法分子,动机不良人员正是利用人名群众对法院的关注,大做破坏之举,以期哗众取宠。同时应该充分认识到法院安检工作与机场安检的区别,以及工作的针对性及预防性,对于不同人员,区别对待。
(二)制定并落实各项制度
1、最高院应加强对相关规章的调研制定,明确法院安检人员职责和工作范围及任务、使得法院安检工作有法可依。处置突发事件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
2、省高院总队、中院支队应加强对安检相关制度的统一,对安检人员的集训,笔者认为内容大致应包括:业务培训(统一动作)、文明规范培训(统一文明用语、规范接待行为)、心理培训(培养不急不躁冷静处事的能力)。
3、笔者认为目前各基层法院法警部门至少应坚持以下三项制度:(1)、重要案件通报制度,各业务庭应将矛盾突出的案件、离婚案件、刑事案件、群体性案件的简要案情、当事人基本信息、重点防控对象于开庭前一天之前通报给法警部门,法警部门可以做到安排工作心中有数,安检人员也可提前掌控,做到有的方矢。(2)安检工作定期小结制度,法警部门应当对一段时间内的安检工作适时进行小结,总结经验教训,不断训练提高。(3)、安检成果展示制度,将安检中检查出的危险品、违禁物品的图片及其他兄弟法院发生的相关事件在院宣传栏、或在内部网上进行展示,以提高全体干警对安检工作的认可度和支持度,让来法院当事人了解法院安检实际也是为了保护他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理解并支持法院这项工作。
(三)用心做好安检工作,不断提升做好安检工作的艺术性。
1、要“精心”,警队领导首先要精心组织教育训练,努力使每位警员思想上认识到位,安检业务训练到位,人人业务娴熟。其次要精心排查问题会同安检查出的违禁物品一并向相关领导汇报,尽可能形成“领导重视,全员受教育,人人促安全”的良好局面。最后要精心沟通协调,对重点案件,重点人员提前掌握,安排重点防控,安检人员上岗前要做到心中有数。
2、要“热心”,当事人走进安检室,安检人员首先应笑脸相迎,注重文明用语:“您好,请坐下歇一会儿,我们XX点上班,给你带来不便请谅解。”“您好,同志,您来法院为啥事?请您出示证件,接受安全检查”等等。其次要热情接待,对接受完安检的人员,做好引导工作,对不愿意接受安检的人员,告知相关规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情绪激动的人员,到杯水,递一支烟,了解来意,做好稳控工作,联系相关人员接待。对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尽可能搀一下、扶一把,安排坐一坐歇一歇,优先安检。安检结束后,要做好导诉工作。
3、要“留心”, 要通过“望、闻、观、切”等方法基本了解当事人来院的目的,注意发现苗头,安检人员对来访人员,要做到进门有问候,有交流,对随身所带液体首先要控制要摇要闻,要对来人的心,情、行为举止、脸色等从始至终要留心观察,从而排查出重点人,重点检查。对刑事案件当事人、离婚案件当事人、以及需要防控的人员要重点观察,认真安检。
4、要“耐心”,安检人员对当事人的咨询要耐心答复,对情绪激动人员,要耐心听其倾诉,不厌其烦做好解释工作,直到相关人员来接待。对不配合安检的人员,更要冷静,耐心细致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其配合,至少也可赢得其他当事人的理解、支持和敬佩。
5、要“细心”,安检人员对来访人员证件核对,身份事项登记,对重点人员的安检要由上到下、由前到后、由内到外仔细检查,重点部位、安检器报警部位用手检,重点细心检查。做到不留死角。
总之,我们只有健全制度,按章办事,行为文明规范,在工作中多用心,多动脑,工作热心且富有艺术,才能干好安检工作,才能把安检工作做成一件真正有利于人民和集体的事,才能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作者简介】
汤成发,单位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相关法律问题
- 关于做好一九九八年大中专毕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3个回答25
- 关于工作中受伤产生医疗费用纠纷 5个回答0
- 从抓政法工作多年的六盘江副市长携女儿进京上访到河南省清丰县徐社成 5个回答0
- 关于工作时眼睛受伤 1个回答5
- 关于退伍士兵工作待遇 1个回答25
发布咨询
推荐律师
重庆天宸律师事务所律师
重庆江北
重庆江北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石家庄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广州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黑龙江黑河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菏泽
皇甫思佳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青岛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湖北襄阳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周文斌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为逃避债务,以1元低价转让100%股权? 法院:属于诈害行为,撤销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
- 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碰撞
- 论司法自制——以美国案例为材料
-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
- 信访工作条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律适用问题请示答复的规
- 如何审核判决书
- 关于司法赔偿案件案由的规定
- 北京张敬辉律师作为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商业银行委托金融贷款法律问题”的主讲人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印发《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 新婚姻法房产财产分割
-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建立健全执行信访案件“接访即办” 工作机制的意见
- 交通事故调查中汽车行车记录仪的应用
- 公民个人信息电子数据的识别提取及侵犯行为分析
- 恶意书写签名笔迹的表现形式及其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