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侵权责任的构成
发布日期:2011-12-20 作者:110网律师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
构成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须从事高度危险作业。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高度危险作业是指高空、高压、易燃、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
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这里的损害既可以表现为直接对他人财产造成的损害后果,也可以表现为侵害他人人身而造成的财产上的损害后果或人身伤害。
3?高度危险作业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高度危险作业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高度危险作业所引起的。由于高度危险作业大都是利用高科技技术进行操作,其所涉及的知识水平及复杂程度远远超出了一般人力所能及的范围。因此,一般来说,受害人只要证明该危险作业是该损害发生的必要条件,以及其所受损害发生在危险作业致损风险所能达到的范围内,本要件即可成立。
相关法律问题
- 侵权!关于物件损害责任。 1个回答20
- 有限公司因侵权造成他人损害,股东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3个回答5
- 我国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0个回答0
- 即将出台的《侵权责任法》中“医疗损害责任”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1个回答5
- 请问是否已经构成精神损害 1个回答5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应当如何处理
- 拆迁时怎么和拆迁方谈判
- 新时代青年律师的责任与当担
- 普*制药最新索赔范围,发布关于披露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公告,索赔征集中
- ST榕*最新索赔条件,发布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进展公告,索赔征集中
- 你要有一个医生朋友,还要有一个律师朋友,真的需要吗?
- 买房子多年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 ST鼎*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航高最新索赔公告,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的问题
- ST园城最新索赔时间,发布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书公告,索赔征集中
- 单位支付员工工资时,需要提供工资条吗
- 一方不同意离婚最多可以拖多久
- 康*达最新索赔消息,收证监局警示函公告
- 合同签订就生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