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复习指导 >> 查看资料

2012司考量刑真题考点:数罪并罚

发布日期:2012-01-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1、宣告前的数罪

  ▲A 犯甲罪应判18 年,乙罪应当判19 年,丙罪应当判10 年:10 年以上,20 年以下。限制加重。

  ▲死刑(死缓)、无期吸收其他主刑。

  2、发现漏罪:先并后减(旧帐)

  ▲A 犯甲罪判8 年,执行四年时,发现乙罪判9 年,丙罪判10 年:先并后减,一定不超过20 年。

  3、再犯新罪:先减后并(新帐),实际执行可能超过20 年

  ▲A 犯甲判18 年,执行四年时,犯盗窃判9 年,抢劫判10 年:先减后并,若判18 年,实际执行达22 年。

  4、漏罪、新罪并存:先漏后新;二次并罚。

  ▲A 犯甲罪判8 年,执行四年时,发现漏罪乙罪判9 年,犯新罪丙罪判10年:甲8 并乙9 若宣判15 年;15 年减4 年并10 年,若宣告20 年,为正确。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74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