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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文化创意产业贷款的基本条件

发布日期:2012-03-09    作者:法律顾问律师
    20096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北京银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融资服务平台。协议明确,北京银行将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及入驻文化创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贷款实行绿色通道审批等。
    据统计,自投融资服务体系推出以来,文化创意企业仅从北京银行就获得贷款84笔,贷款金额达16亿元。但众多文化创意企业对于贷款的基本条件可能不甚不了解,在此,本人总结工作经验,将银行的有关要求归纳如下,以供参考:
1          申请企业成立时间一年以上;
2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3          企业经营范围或贷款的项目为文化创意产业范围;
4          项目已获有关部门审批;
5          自有资金不少于30%
6          提供质押的版权权属清晰;
7          企业有较好的业绩;
8          无重大经济纠纷与诉讼风险;
9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各商业银行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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