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诊癌症错切患者右肾获巨额赔偿80万元
发布日期:2012-03-20 作者:徐涛律师
案情介绍:良性息肉被误诊为输尿管癌,患者李某因此被平谷医院误切了右肾。拖着病体与医院打了近1年半的官司后,11日,平谷法院依据市、区两级医学会鉴定,确认平谷医院应承担误切李某右肾的责任,判决其赔偿患者损失80万元。
2005年9月,感觉身体不适的李某到平谷医院就诊,被确诊为输尿管癌,随后接受了切肾手术。在术后病理检查中,李某得知自己被误诊了,他根本没有患癌症,却白白丢了右肾。此后,李某的左肾出现不适,他的身体状况急转直下,工作与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去年10月,李某与平谷医院对簿公堂,他提出高达170万余元的索赔。
平谷医院虽承认误诊了李某,但认为这是医学科学发展受限导致的正常失误,该院不应承担责任。由于双方争议焦点是专业复杂的医学问题,法院特委托了北京市和平谷区两级医学会鉴定该起事故的责任。
平谷医学会鉴定认为,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3处明显过失,导致李某肾功能不全,医疗事故已达三级甲等,平谷医院应负主要责任,而李某还需继续治疗。市医学会也认定医院应负主要责任,但认为李某不需要再继续治疗。
11日,平谷法院在法庭上宣读了专业医生对李某病情的论证,认为他仍需继续治疗。据此,法院认定平谷医院应为误切杨卫忠右肾担责,且患者目前仍需治疗,故判决平谷医院赔偿李某医疗费等损失共计80万元。宣判后,医院方当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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