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其它民商案例 >> 查看资料

曹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发布日期:2012-04-16    作者:110网律师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曹某,女,汉族,1971 日出生,住南昌市南昌县某村 号。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某公司,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申请请求:
1、依法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0383日起至20101231日的劳动关系;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赔偿金24000元;
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61900元;
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038月至20095月的养老保险金、20038月至201012月的医疗保险金(具体数额请委托市社保处核算),赔偿申请人垫付缴纳的养老保险损失6000元,赔偿未缴失业保险使申请人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损失7326元;
5、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年休假工资3655.17元;
6、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克扣的工资及其25%的补偿金共2625元。
事实与理由:
我于200383日进被申请人处,在被申请人所辖的某奶站担任送奶员工作。被申请人于201012月将该奶站转给个人承包,就对我不管不问,也不另行安排岗位,被申请人的行为实际上是解除其与我的劳动关系,属违法行为。工作以来,被申请人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未为我缴纳社会保险,也未安排我休年休假或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入职刚开始,被申请人每月从我的工资中克扣伍拾或一百元作为押金,总共克扣了2100元。被申请人是以现金方式发放我的工资,由我在工资表上签字领取,工资表由被申请人单方保存,应由被申请人举证证明。被申请人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了维护我作为一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故申请仲裁,望请求予以支持。
此致
     市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毕成律师
河北张家口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宋昕律师
广东深圳
周文斌律师
广东深圳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8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