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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妈妈无力管教叛逆儿子 诉请变更抚养关系

发布日期:2012-05-15    作者:110网律师
国法院网讯 (唐汉玲 罗杰奇) 上初三的儿子正值青春期,因多种原因变得敏感叛逆,单身多年的母亲渐感无力管教,无奈之下遂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将儿子变更为由其父亲进行抚养教育。日前,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家住密云某村的江某与前夫陈某于1984年相识同居,1985年2月生育一女,同年12月二人登记结婚,1997年,江某生下了儿子陈小某。据江某诉称,陈某婚后经常不回家,二人之间缺乏沟通,矛盾逐渐累积激化,2003年双方经密云法院调解离婚,当时约定双方所生之子陈小某归江某自行抚养。

  离婚后,江某没有住房,没有固定经济收入,随着陈小某一天天长大,花费越来越紧张。现在陈小某已经升入初三,因江某与陈某离婚等的影响,陈小某性格敏感叛逆,无心学习,经常在外游荡,为防止陈小某步入歧途,江某遂决定变更抚养关系,改为由父亲陈某来管教孩子,江某还表示自己可以承担抚养费。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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