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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河道堤顶或者平台做道路的审批(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上海市水务局行政审批受理处
办理地址: 江苏路389号(东诸安浜路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定假日除外),9:00-11:30,13:00-16:30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办对象资格: 建设单位
申办手续:   1.利用堤顶或者平台兼做道路的书面申请
  2.涉及河道的名称、范围、具体位置等资料
  3.建设项目的有关立项、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等相关资料
  
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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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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