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
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子女抚养
>> 查看资料
离婚子女抚养费变更的三种情况
发布日期:2012-07-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标题:
*
内容: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离婚子女抚养费的变更
2个回答
20
关于离婚后子女想变更抚养归属是否涉及财产的再分割
4个回答
0
关于离婚后十八岁以上子女想变更抚养归属是否涉及财产的再分割
1个回答
0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对家庭、子女概不抚养,且一方在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
3个回答
20
离婚后一般情况子女会判给谁抚养???
8个回答
0
协议离婚后要求变更
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
离婚协后子女抚养费
离婚协后子女抚养费
离婚子女抚养费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
离婚子女抚养费问题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
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
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问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推荐律师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宋昕律师
广东深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相关文章
离婚子女抚养费变更的三种情况
离婚协议免除一方抚养费,子女能否要求变更?
也谈《离婚协议免除一方抚养费,子女能否要求变更?》
离婚子女抚养费变更的三种情况
离婚子女抚养费变更的三种情况
【法律常识】离婚子女抚养费变更的三种情况
离婚协议免除一方抚养费,子女能否要求变更?
保定婚姻继承律师:离婚子女抚养费变更的三种情况
离婚子女抚养费变更的三种情况
父母离婚后,子女应由哪方抚养?哪些情况下可享有优先权?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
相关法律知识
从本案谈如何运用优势证据
执行过程中侵权房屋被转让法院如何排除妨碍
经补正的公证书仍有法律效力——郑成思诉北京
追加甲公司为被执行人是否合法
如何认定原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
抗诉再审期间对医疗费先予执行的申请应予支持
法院不能超越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解除合同
由此案看对证据的审查认定
生效判决执行力扩张的理论界碑
五年之后想追款 时效已过难讨回
最新文章
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的收养
怎样才可以申办收养公证
现行《收养法》规定的正常的收养条件是什么?
特殊收养条件
捡到孩子者不符合收养条件
被收养人只能是未成年人吗
送养人的条件
中国领养外国孤儿的具体手续
有孩子领养孤儿的法律条件
婚外同居的界定条件是什么?
婚外情的关键证据有哪些?
收集婚外情证据时要特别注意什么问题?
夫妻忠诚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体现在哪些方面?
离婚抚养义务的确立原则是什么?
热点专题
更多
破产法
劳动合同法
刑法
担保法
妇女儿童权益
反不正当竞争法
保险法
票据法
行政法
税法
证券法
信托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拍卖法
工程纠纷
合伙纠纷
海商法
安全生产法
电子商务法
行政诉讼法
国际贸易法
治安处罚法
国家赔偿法
律师法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