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自首 男子获缓刑
发布日期:2012-08-08 作者:110网律师
今年5月,张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在道路上行驶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劳某某骑乘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77岁的劳某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某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事发后,张某及其家属还赔偿了被害人劳某某亲属的经济损失共人民币56 000元,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
灵山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该交通肇事案时认为,案发后张某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其行为属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张某还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故决定对张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理分析: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张某依法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在量刑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有关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一条关于“自动投案”的具体认定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构成自首的,因上述行为同时系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义务,对其是否从宽、从宽幅度要适当从严掌握。”因此,交通肇事后主动报案接受公安机关处理的行为,如果符合条件,是可以依法构成自首的。本案的审理体现了严宽相济的刑事政策。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人民法院
相关法律问题
- 这种情形算交通肇事后逃逸还是自首? 1个回答0
- 交通肇事致一死一重伤,却只判有期一年,缓刑两年? 4个回答0
- 这种情况构成交通肇事自首吗 2个回答0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会关押多久 6个回答0
- 交通肇事逃逸致使对方小腿骨折,需承担什么刑事责任?后有自首行为 1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交通肇事罪分析
- 永悦科技索赔范围,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索赔征集中
- 正威新材最新索赔公告,收立案告知书,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百利科技最新索赔消息,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是不是民间借贷不能完全看转账记录
- 药品管理渎职罪的内涵、特点、成因及防范措施
- 对方恶意拖欠债务应该怎么维权?
- 数据合规对数据资产入表全流程的核心重要性
- 律师数据团队成数据交易所服务商鼎力为数据资产化保驾护航
- 哈尔滨成立数据发展集团加速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首笔数据资产融资落地
- 辽宁省首笔数据资产落地及沈阳数据资产登记中心成立
- 遗嘱见证人的资格限制
- 遗产继承纠纷原告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 ST恒*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赔征集中
- 商标被恶意抢注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