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委托书
发布日期:2012-10-19 作者:蒋艳超律师
委托人:
受托人: 身份证编号:
委托人就 房屋,特委托
全权代表我公司执行和处理下列委托事项。
一、代为办理上述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二、代为办理上述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过程中税、费的申报,提供一切相关的资料,缴纳房屋契税等税费及一切有关手续;
四、代为办理与该房屋相关地证的领取、过户手续;
五、委托期限至办妥为止。
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在权限范围内,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合同,委托方均予以认可和接受,委托人确认上述委托的效力,并当然地承担此委托引起的法律责任。受托人自愿接受委托。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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