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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间的控制关系主要表现为哪些情形

发布日期:2012-10-22    作者:连会有律师
   关联企业间的控制关系主要表现为哪些情形?
 
  答:狭义的关联企业则是指与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这里的控制关系是指对其他企业的人事、财务、业务等重要经营管理事项具有长期的、经常性的支配性决定性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情形:(1)一方拥有另一方表决权半数以上股份。①一方直接拥有另一方过半数以上表决权股份的;②一方间接拥有另一方过半数以上表决权股份的;③一方直接和间接拥有另一方过半数以上表决权股份的。
 
  (2)虽然一方拥有另一方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不超过过半数以上,但通过拥有表决权股份或其它方式达到控制程度。①通过与其他投资者的协议拥有另一方半数以上表决权股份的控制权;②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③有权任免董事会等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这种情况是指虽然拥有另一方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不超过半数,但根据章程协议等能够任免董事会的董事,以达到控制的目的。④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
 
  (3)共同控制。如果按照合同约定两个或多个企业共同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则该两个或多个企业共同控制另一个企业。
 
  (4)两个或多个企业受同一方控制。如果两企业或多个企业同为第三方拥有或控制的,可推定该企业之间有控制与从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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