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人身损害案例 >> 查看资料

公交车相撞,乘客受伤如何维权

发布日期:2012-11-28    作者:110网律师
    案情:2012年9月5日下午2时许,汉阳古琴台车站,一辆从武昌方向驶来的905路公交,一头撞上前方的524路。由于事发突然,撞击力大,造成20多人不同程度受伤,另有6人收治入院。一名刚生产仅3个月的妇女腰腹部受到重创,颈椎受损、下肢麻木、无法动弹,伤势最为严重。     这场突入起来对车祸,无疑对于车上的受伤乘客来说是一场飞来横祸。谁也无法预料到,经验如此丰富的公交车司机竟然会恍惚到直接带着整车人撞上前方停靠对524路。那么,在这场无妄之灾中,谁应该站出来承担责任?车祸中对受害乘客又该如何寻找何种方式维护自己对权利?
      在这场车祸中,乘客买票坐公交,与公交公司之间就形成了客运服务合同。公司作为客运业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乘客提供客运服务,并保障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在由于司机的开车中精神状态恍惚导致乘客受伤,已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乘客是因为购买公交车对运输服务,作为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导致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可以向公交公司要求赔偿。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王景林律师
上海静安区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龙宇涛律师
四川成都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池建伟律师
福建福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5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