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经济民商法:如何解除合同
发布日期:2013-04-20 作者:聂晓东律师
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发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5.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不具备上述条件,一方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所谓通知到达,因通知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口头通知的,口头告知签订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时即为到达;书面通知的,通知送达对方当事人或其指定的人签收即为到达。对方当事人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认为不符合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能否解除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未办理有关手续,合同不能解除。比如,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如发生严重亏损,一方不履行合同和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等,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可终止合同。如果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批准登记手续,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不能解除。
发布咨询
推荐律师
吴亮律师
浙江杭州
浙江杭州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湖北襄阳
湖北襄阳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马恩杰律师
江苏苏州
江苏苏州
杨静律师
辽宁葫芦岛
辽宁葫芦岛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北京海淀区
陈建新律师
浙江嘉兴
浙江嘉兴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沈阳房产纠纷实务解析:房屋买卖、借名买房、执行异议、回迁房产、确权分割案件法律要点
- 法缘天下?周律以案释法笔谈系列:婚姻家事财富传承篇7之彩礼专题5典型案例面面观
- 做完就跑路!流水线式医美诈骗,15人全部获刑
- 沈阳遗产继承纠纷实务解析:法定继承规则、遗嘱效力认定、房产分割与疑难继承争议处理要点
- 日常冲突致人受伤,打架伤人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 企业虚开发票入账,虚开发票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 私自盗取他人财物,偷多少钱会构成盗窃罪?
- 员工私自截留货款,职务侵占多少钱会被判刑?
- 2026年7月河南新乡市长垣市专业靠谱的合同纠纷律师选哪个推荐:宁乔姬律师经验丰富服务好
- 2026年7月张家口专业靠谱的执行异议律师哪个好推荐:王世忠律师诚信可信服务好口碑好
- 2026年7月河南省郑州市专业靠谱的交通事故纠纷律师推荐:靳莎莎诚信可信口碑好服务好
- 2026年7月河南省郑州市专业靠谱的交通事故纠纷律师选哪个推荐:靳莎莎律师服务好口碑好
- 2026年7月河南省郑州市专业靠谱的债务纠纷律师选哪个推荐:李新建律师经验丰富口碑好
- 2026年7月河南省郑州市专业靠谱的债务纠纷律师哪个好推荐:李新建律师诚信可信口碑好
- 律师的“不”与“可以”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