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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当事人没有结婚,没有相应的形式结婚,现在男方不想和女方过了,想分开,我想问,如果女方通过法律向男方要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吗?

发布日期:2013-04-21    作者:聂晓东律师
个当事人没有结婚,没有相应的形式结婚,现在男方不想和女方过了,想分开,我想问,如果女方通过法律向男方要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吗? 俩个当事人没有结婚,没有相应的形式结婚,现在男方不想和女方过了,想分开,我想问,如果女方通过法律向男方要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吗?
我的回复: 您好,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对于同居关系期间所生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所以您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男方,要求男方给付子女的抚育费用。有固定收入的,子女抚育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可一次性给付。抚育费一般给付至子女十八周岁止。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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