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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业主们需要先验证“三书一证一表”

发布日期:2013-04-30    作者:蒋艳超律师
收房时,准业主们需要先验证“三书一证一表”。(“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是房屋通过有关部门质量验收的凭证,《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是房产项目通过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凭证,如果工程未完成相关部门就不会验收,因此业主们要特别注意,上述几个证件如果不齐全,业主可以拒绝收房。而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可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此外,准业主们一定要注意,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非复印件。
  证件齐全后,准业主们就开始考察开发商交房时的各种细节了。例如,有没有《商品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盖测绘队公章)、《住户验房交接表》《楼宇验收记录表》和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等。如果开发商没有提供这些材料,业主们可要求提供,并仔细查看这里是否有猫腻。
  在这些都没问题的情况下,业主们就可以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开始验房了。验完后,业主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住户验房交接表》,同时将水表、电表底数抄在指定表格(一般附在《验房交接表》中)。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验收记录表》中作为书面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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