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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农妇爬墙盗窃近1吨废铁 投案自首获刑十月

发布日期:2013-06-05    作者:110网律师
五名来自农村的家庭妇女,文化程度均为小学,法律意识淡薄,为贪图一时之利爬墙进入某公司盗窃近1吨废铁,最终换来的是近一年的囚徒生活。近日,江西省赣县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宣判,均以盗窃罪均判处该五名妇女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均处罚金八千五百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12月11日18时许和次日18时许,被告人曾三英、唐小琴、丁桂花、曾小莲、陈招弟、黄合秀(六人均系化名)从某有限公司靠近江西省赣县江口镇一围墙缺口处进入该电厂,盗得2个皮带压轮和800公斤废铁,并存放于丁桂花家院内。2011年12月14日,六人将废铁销赃给刘路发(化名)。20时许,刘路发等人在丁桂花家院内切割铁时,被巡逻民警抓获。经鉴定,被盗窃物品价值人民币8460元。
另查明,被告人曾三英、唐小琴、丁桂花、曾小莲、陈招弟、黄合秀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被盗物品已被公安机关追缴并发还被害公司。
法院认为,被告人曾三英、唐小琴、丁桂花、曾小莲、陈招弟、黄合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六被告人仅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盘问后,主动交待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且被盗物品已被公安机关追缴并发还被害人,依法可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宣判当天,六被告人均向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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