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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高考作弊器材获利80万 9人团伙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3-06-07    作者:110网律师
6月5日,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对该市首例销售高考作弊器材案作出宣判,以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判处郅某等9名涉案男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期4年执行及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执行等不等刑罚,对非法所得的80余万元及涉案的2000余件(套)作弊器材予以没收。宣判后,9名涉案人均表示服从判决。至此,该案终于尘埃落定,这个活动在湖北,辐射全国多个省市的非法销售考试作弊器材团伙也终于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经查,2011年3月至2012年5月,郅某在网上发布信息,销售各类考试作弊器材,并用他人的身份证在广东两家银行办理银行账户,作为收取货款账户。2011年5月,郅某在网上聘用舒某为其销售考试作弊器材(这些器材有女士内衣式接收器、米粒耳机、橡皮擦式接收器以及高频率信号发射器等)各种“想都想不到”的东西,都被做成了考试作弊器材。舒某负责打广告,联系顾客,商谈价格,郅某负责发货及收款。2012年3月至5月,不断有同伙联系郅某、舒某购买各类考试作弊器材,而选择向这伙人购买考试作弊器材的家长不少于50人。
经湖北省特种器材技术鉴定中心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鉴定,郅某、舒某等9人销售的高考作弊器材以伪装、隐蔽方式使用,具有无线发射、接收语音和文字信息功能,属于窃听专用器材,法院由此认定郅某、舒某等9人的行为构成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并分别对该犯罪团伙的9人作出了相应的判罚。
一年一度的高考正在进行中,法官在此提醒考生和家长,一定要遵守考纪,诚信参考,自觉警惕此类犯罪分子的诱惑,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用实力换取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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