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高考作弊器材获利80万 9人团伙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3-06-07 作者:110网律师
经查,2011年3月至2012年5月,郅某在网上发布信息,销售各类考试作弊器材,并用他人的身份证在广东两家银行办理银行账户,作为收取货款账户。2011年5月,郅某在网上聘用舒某为其销售考试作弊器材(这些器材有女士内衣式接收器、米粒耳机、橡皮擦式接收器以及高频率信号发射器等)各种“想都想不到”的东西,都被做成了考试作弊器材。舒某负责打广告,联系顾客,商谈价格,郅某负责发货及收款。2012年3月至5月,不断有同伙联系郅某、舒某购买各类考试作弊器材,而选择向这伙人购买考试作弊器材的家长不少于50人。
经湖北省特种器材技术鉴定中心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鉴定,郅某、舒某等9人销售的高考作弊器材以伪装、隐蔽方式使用,具有无线发射、接收语音和文字信息功能,属于窃听专用器材,法院由此认定郅某、舒某等9人的行为构成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并分别对该犯罪团伙的9人作出了相应的判罚。
一年一度的高考正在进行中,法官在此提醒考生和家长,一定要遵守考纪,诚信参考,自觉警惕此类犯罪分子的诱惑,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用实力换取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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