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大竹李鹰律师的房屋买卖合同
发布日期:2013-06-28 作者:110网律师
- 房屋买卖合同
- 甲方(出卖人):王详详细细,汉族,四川省大竹县竹阳镇一环路南段xxx,身份证号:51302919 xxxxxxxxxxxx系张xxx的妻子.
- 张xxx,汉族,四川省大竹县竹阳镇一环路南段xxxxxx,身份证号:51302919xxxxxxxxx系王详详细细的丈夫,
- 乙方(买受人):张xxxx,汉族,四川省大竹县xxx乡xxx组,身份证件号码:51302919xxxxx系李xx的丈夫
- 李xx, 汉族,四川省大竹县xx乡xx村xx组,身份证件号码:51302919xxxxxx系张xx的妻子。
-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夫妻共有财产)座落于四川省大竹县竹阳镇xx公馆二期xxx住房一套,(建筑面积为xxx平方米,误差不超过百分之二,误差超过部分双方协商解决)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
- 第二条:该房屋为大竹县安置房,双方依据2010年xx月xx日王xxx与四川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的房屋。现在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在正常情况下,甲方应当保证以后有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 第三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抵押等担保、没有租赁关系、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 第四条: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和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走道、楼梯、卫生间、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
- 第五条: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325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万伍仟元整),甲、乙双方约定房款一共分四次付清。第一次定于2012年8月2日乙方交付给甲方1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第二次定于2012年9月1日之前,乙方交付给甲方1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第三次定于甲方将该房屋交乙方使用时,乙方交付给甲方95000元整(大写: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第四次定于双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当天一次性付清余款3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 第六条: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时交房时,甲方一次性将夫妻二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结婚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及相关票据给乙方签收。在房屋产权过户之前,房屋面积补差费用、接房费用、房屋大修基金费用、开发商与甲方办理的房屋产权证费用,由甲方负责;接房之后的物业管理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与乙方的产权过户费用(含公正费用、税收费用、工本费)由乙方承担,如果以后没有约定的其他费用按交易习惯。
- 第七条;甲方、乙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须支付守约方违约金按总房款的百分之三十。
-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 日 期 日 期
- 在场人签名:
相关法律问题
- 律师可以帮忙出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吗? 1个回答15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咨询一下各位律师。 4个回答20
- 各位律师,我有一个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否一定需要调解?怎么才能赢 1个回答10
-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律师咨询,急急急 2个回答10
- 请问农村房屋土地被国家征用变为国有土地以后,又因之前的买卖合同问 14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业主电动车在小区车库被盗,可否拒交物业费?法院判了
- 购房已十余年,未能办理过户手,案外人可否申请执行?
- 出租人没有违约,但承租人无法经营,可否解除租赁合同?
- 农村建房房主过世,工程欠款由配偶承担,还是由继承人承担?
- 孙子接受祖父母房屋赠与后逼迫老人搬离,法院判决撤销赠与
- 拒绝检修公共排水管,致楼下房屋渗漏水受损,物业公司、楼上业主各半承担赔偿责任
- 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买受人能否拒绝收房?
- 恶意串通买卖他人抵押房产被判无效
- 【典型案例】经济适用房的产权权属如何认定?
- 律师解析一起情侣间以买卖名义赠予房屋后一方起诉合同无效案例
- 借名买房,没有签署合同,出名人不认可,己方能否要回房屋
- 父母共同房屋,母亲去世,父亲私自处置,子女起诉无效案例
- 父亲名下房屋,部分子女主张借名买房,法院如何让判断归属
- 夫妻为借款将房屋以买卖名义抵押给债权人,后起诉合同无效案例
- 非本村成员购买宅基地签署合同,卖方起诉无效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