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后相隔一分钟 事故责任竟不同
发布日期:2013-07-03 作者:110网律师
2012年8月3日6时45分许,被告张新民驾驶小轿车沿上吉线由东往西行驶,驶至上吉线136km+420m处为避让一行人,借用左侧车道时妨碍原告袁立驾驶二轮摩托车的正常行驶,造成原告受伤、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大队第A号事故责任书认定,被告张新民的违法行为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主要责任;原告袁立的违法行为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次要原因,负事故次要责任。当日6时46分许,案外人肖元方驾驶二轮摩托车搭乘祝小明沿上吉线由东往西行驶,驶至上吉线136km+420m处超车时与被告张新民驾驶的小轿车相刮,造成肖元方及摩托车乘客祝小明受伤、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大队第B号事故责任书认定,肖元方的违法行为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主要责任; 张新民的违法行为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次要原因,负事故次要责任,祝小明不负事故责任。经交警大队委托司法鉴定中心检验,未发现原告袁立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与其他车辆接触痕迹。另查明被告张新民驾驶的小轿车在被告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被告某财产保险公司辩称,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而不是两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只能作出一个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队所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有误。由于在本次交通事故中还涉及到另外两个受害者肖元方、祝小明,原告袁立和肖元方、祝小明医药费共计58023.71元,三人应在交强险医药费范围内按比例分配。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两起事故发生时间很接近,只有一分钟,但时间上毕竟有先后,交警大队作出的第A号事故责任认定书与第B号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基于两个不同的交通事故而作出的两份不同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其中第A号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原告袁立负事故次要责任,被告张新民负事故主要责任;第B号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案外人肖元方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新民负事故次要责任,祝小明不负事故责任。张新民在两个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不同。而本案的诉争事故当事人为第A号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第B号事故责任认定书所认定的事故因肖元方、祝小明未起诉,与本案无关。被告某财产保险公司对责任认定书有异议也没有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故法院依法对第A号事故责任书的事故发生经过及责任认定予以确认。被告某财产保险公司辩称本次交通事故中还涉及到另外两个受害者肖元方、祝小明,医药费应由三人按比例分配,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律问题
- 事故责任有谁来承担 5个回答0
- 上班途中骑自行被私家车撞伤算工伤吗,发生事故的时候已经过了上班时 7个回答0
- 电动车事故责任 1个回答10
- 学校意外事故赔付责任 2个回答0
- 汽车修理厂搬迁后没做地址变更手续,现在发生事故,一人死亡。运管主 0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事故责任与赔偿责任不同
- 交通事故赔偿主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与事故真接当事人的有何不同?
- 交通事故赔偿主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与事故真接当事人的有何不同?
- 交通事故赔偿主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与事故真接当事人的有何不同?
- 在货物运输途中,因单方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害,应如何确定承运人、托运人、发货人责任?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驾驶本机关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人身损害,如何确定责任?
- 出租车在营运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损害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出租车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 二次交通事故的责任分配
-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是否只能采用交警部门所出具的责任认定书
- 无证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 应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网络司法拍卖有哪些信息需要重点关注?
- 合同加盖公章系伪造或变造,当事人是否承担合同责任?
- 建设工程停工损失以及工期违约如何主张?
- 未通知债权人,减少注册资本规避债务合法吗?
- 名为买卖,实为赠与法律效力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追索工程款,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 公司发起人认缴出资未到位,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吗
-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
- 酒驾醉驾有新规,12月28日起施行!
- 抵押权物上代位性之分析
- 浅析契约自由原则
- 对中国民法典制定过程中论战的几点思考
-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程序/必备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 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一
- 刑事案件律师各阶段要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