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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温州分行原行长收受贿赂被判十三年

发布日期:2008-06-2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有“温州金融腐败第一案”之称的原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行长叶征受贿案一审有果。日前,浙江省温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叶征有期徒刑十三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叶征,现年64岁,大学文化程度。曾任航空工业部某厂设计所副所长、温州市对外经贸委副主任、党组书记,1990年开始任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行长,1998年6月退休。因本案于去年5月15日被刑事拘留,5月28日被依法逮捕。1992年,北京某公司副经理斯某找到被告人叶征,要求从温州中行拆借资金。叶征同意后,温州中行拆借了1000万元给该公司。1993年初,斯某为“感谢”叶征,通过原中行办公室副主任朱某送给叶征人民币2万元,叶征予以收受。此后,叶征一发不可收。他先后利用计算机联网工程、投资房地产项目、增加客户专项贷款额度等工作便利,分6次收受陈某、周某、苏某、谢某等5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6万元、美金3万元。

鉴于被告人叶征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56万元和3万美元的同种较重的罪行,且已退清全部赃款,可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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