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某申请认定财产无主案
发布日期:2008-06-2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申请人:陈某某,男,X年X月X日生,汉族,上海龙头股份有限公司职员,住上海市X路X弄X号。
申请人陈某某要求认定上海市X路X弄X号前半间房屋为无主财产,并将该房屋判归其所有,向财产所在地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由审判员独任审理,经审理查明:
座落于上海市X路X弄X号前半间约7平方米房屋,系申请人陈某某之姑母陈某妹遗留的私房。陈某妹于1989年9月死亡,陈某妹与丈夫徐元龙(于1979年6月死亡)生前育有一子,名徐顺林(于1973年1月死亡)。陈某妹的丈夫徐元龙及儿子徐顺林死亡后,其生活主要由申请人陈某某照料。陈某某对陈某妹尽了较多的扶养义务。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于1994年4月18日在该院公告栏及上述财产所在地发出认领该财产的公告,法定公告期为一年。公告期届满,上述财产无人认领。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认为,位于该市X路X弄X号前半间约7平方米房屋确属无主财产,依法应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鉴于申请人陈某某对原房屋所有人陈某妹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四条关于“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的规定,应当从该无主财产中分给陈某某适当的财产。但是,该无主财产价值不大,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无多大实际意义。因而,申请人陈某某要求将上述无主财产归其所有,符合法律规定,对此应予支持。据此,该院于1995年8月4日判决如下:
上海市X路X弄X号前半间房屋归陈某某所有。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本判决为生效判决。
相关法律问题
- 工伤认定是多少天以内,公司没帮我申请工伤认定我自己要到那里去认定 4个回答0
- 工伤认定是多少天以内,公司没帮我申请工伤认定我自己要到那里去认定 4个回答20
- 请问,民间借贷,债权人起诉并且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会拍卖债务人的 1个回答0
- 申请工伤认定超时效的处理方法 3个回答0
- 工伤认定怎样申请? 2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民警吃野味喝茅台不付钱|法院不支持错了吗?
-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诉湖北省利川市林业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 徐云英诉山东省五莲县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处不予报销医疗费用案
- 刘学娟申请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违法扣押赔偿案
- 邓永华申请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违法使用武器致伤赔偿案
- 郑兰健申请广东省雷州市人民检察院无罪逮捕赔偿案
- 苗景顺、陈玉萍等人申请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怠于履行职责赔偿案
- 衢州金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浙江省衢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行政给付案
- 旬阳县润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陕西省旬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行为违法及行政赔偿系列案
- 贵州省遵义县巾英铁厂诉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行政征收补偿案
- 公民前科隐私被侵害不能获得国家赔偿
-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请求赔偿时效
- 请求税务行政赔偿的时效
- 欲讨赔偿过时效
- 存疑不起诉案件的国家赔偿时效何时起算